大鹏工业过会:今年IPO过关第43家 东方证券过3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6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20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鹏工业”)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43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24家,北交所过会19家)。
大鹏工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吕晓斌、李方舟。这是东方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4月3日,东方证券保荐的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30日,东方证券保荐的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大鹏工业是工业精密清洗领域专用智能装备生产商,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车辆动力总成、新能源三电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精密清洗领域,以满足下游客户的精密制造需求。同时,公司加速布局机器视觉检测产品,形成企业发展的第二曲线。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德工业持有公司68.72%的股权,为大鹏工业控股股东。李鹏堂直接持有大鹏工业1,180.9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42%,通过博德工业间接持有大鹏工业2,624.34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56.48%。此外,李俊堂与李鹏堂为兄弟关系,与李鹏堂构成一致行动人。李俊堂通过博德工业间接持有公司568.68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12.24%。通过直接、间接持股以及一致行动关系李鹏堂合计控制公司4,374.00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大鹏工业总股本的94.13%。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李鹏堂一直担任大鹏工业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李鹏堂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大鹏工业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除前述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外,公司及主承销商可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250,000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25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大鹏工业拟募集资金15,390.66万元,计划用于智能工业清洗设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二期)、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请发行人统筹考虑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4,013.6万元、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9.29万元、“智能工业清洗设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二期)”预留铺底流动资金2,816.55万元等情况,借鉴《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理念和思路,系统分析并说明“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关于经营业绩线)说明报告期重点客户业务波动的合理性。(2)说明不同客户之间、同一客户不同项目之间收款进度存在差异且不符合信用政策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可持续性。请发行人:(1)结合当前国内工业精密清洗行业汽车领域主要竞争对手的技术研发、市场策略、客户构成、主要客户的内部采购政策及业务增速情况,对比分析自身竞争优势。(2)说明报告期内新客户的收入波动较大的原因、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请发行人说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