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2
根据江门市佳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铝灰渣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佳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铝灰渣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年处理10万t/a铝灰渣(一次铝灰3万t/a,二次铝灰7万t/a),产出铝粒0.8万t/a、氨水5.4万t/a。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古井聚集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古井聚集区污水厂处理,最终排入崖门水道。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氟工序中板框压滤机压滤后的脱氟滤液,经循环一段时间后排入MVR蒸发器进行蒸发浓缩,蒸发产生的冷凝水返回到打浆槽循环使用、不外排。
针对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及固体废物产生、输送和处理过程,对厂区采取污染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①废水污染源排查;②全厂分区防控措施制定;③定期排查污水处理构筑物防渗情况;④做好原料存放区、危废暂存区等的防渗措施;⑤对地下管道、管道内外均采用防腐处理,定期检漏;⑥严格固体废物管理,防止泄漏污染地下水。
(2)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标准,将污染防治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二次铝灰渣仓库产生的氨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经旋流板式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球磨车间氨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经旋流板式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2)排放。
球磨车间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G3)排放。
脱氨车间氨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经旋流板式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4)排放。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时交环卫部门处理,同时定期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清洗、消毒、杀灭害虫。只要加强管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一般工业固废:高铝料、磁选杂质、氯化铁包装桶、氯化钙包装袋、氟化钙沉淀物、杂盐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供应商或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实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目的,大大减轻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其中氟化钙沉淀物、杂盐、高铝料在投产后需进行危废鉴别,确保不属于危险废物后按照一般固废处理。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旧布袋、铝灰渣废旧包装袋、实验废水、实验固废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